当前位置:首页>>检察业务>>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
办理滥伐林木一案 提醒蚌埠林农一片
时间:2019-05-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在蚌埠农村地区,承包土地种植林木是一件双赢的事,既能绿化生态,也能为村民带来可观的收入,然而很多村民却不知道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砍伐自己承包种植的林木竟也触犯了法律。近日,经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以滥伐林木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崔某、刘某甲、刘某乙、许某拘役一至三个月并处罚金,并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调解部分要求四人补植复绿,恢复生态。

现年50岁的崔某在自家附近承包了一片水塘种植莲藕,并在水塘周围种植了一圈杨树。2018 94日,崔某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前提下联系刘某甲、刘某乙、许某前来伐树。刘某甲、刘某乙、许某三人从事收树工作不久,知道砍树是要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但是却以为帮助崔某砍伐其自种树木不办证也可以。四人伐树不久便被村干部报警阻止并被带离砍伐现场。经鉴定,被采伐的林木共计51棵,林木蓄积16.023立方。

检察官提醒:滥伐林木行为不仅触犯法律,同时还破坏生态资源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反采伐证所规定的时间、地点、数量、树种或者方式,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均构成滥伐林木罪,最高可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