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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风采
春风化雨解心结 ——淮上区检察院主动作为,成功促成一起轻伤害案件和解
时间:2023-04-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老宋啊,你遵纪守法大半辈子,老了老了,难道还想站上法院的被告席吗?”在蚌埠市某村的一起故意伤害案的调解现场,检察官耐心劝解着不愿刑事和解的犯罪嫌疑人宋某。

2022年的2月25日,蚌埠市淮上区沫河口镇某村发生一起刑事案件。当天,72岁担任村庄保洁员的宋某在清运村庄垃圾时,发现垃圾桶内被邻居71岁的李大娘放入一些带有泥土的杂草,双方因此发生争吵。在互相争执过程中,宋大爷一把将李大娘推倒在地。后经鉴定,李大娘腰椎受损,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考虑到本案系邻里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为了化解矛盾纠纷,及时修复破损的社会关系,便决定下乡调解。检察官提前联系了镇、村干部到场协助调解,又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然而,双方的态度都比较强硬,被害人表示事发后宋某未上门真诚道歉,导致自家在村里抬不起头,因此不愿接受调解。宋某则表示自己年纪大了,没有经济来源,爱人又重病缠身,对方要求赔偿过高,自己无法支付,情愿去坐牢。

检察官给受害人家属释法说理

检察官给犯罪嫌疑人释法说理

检察官联系村干部对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家属进行现场调解

为了打开双方的心结,化解矛盾纠纷,检察官多次下访,联系双方子女,并邀请村委会干部参与调解。检察官向当事人释明认罪认罚、刑事和解等法律规定,并从邻里和睦等多角度和双方沟通。经过充分的释法说理,以及换位思考、情感感化等方式的耐心开导,被害人最终愿意接受调解,宋某也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真诚认罪悔罪,愿意向被害人道歉,并让儿子筹钱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最终,双方均在和解协议书上签了字,检察官也积极协调村委会对双方进行一定的帮扶。刑事和解达成后,淮上区人民检察院在该村村委会会议室召开对宋某的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为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还特邀该村村委会主任、村委委员、村民代表在场旁听。经过公开听证,淮上区人民检察院最终依法对宋某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受害人签署刑事和解书

召开对犯罪嫌疑人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议

召开对犯罪嫌疑人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议

此案的办理是贯彻“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和对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淮上区人民检察院坚持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的办案原则,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注重矛盾化解,纾解社会纷争,不断将“三个效果”贯穿到实际办案中,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