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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风采
检察开放日座谈会
时间:2018-05-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8 5 30 日上午,淮上区人民检察院按照高检院的部署开展 “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工委、教育局、团委、教育系统代表举行“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座谈会。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就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进行了深入讨论。大家认为,未成年人的成长关系到国家下一代、关系到家庭幸福、关系到孩子一生的成长,是全社会各行各业都应当关注的问题。本区农村人口居多,学校在偏远处且以中小学为主,未成年人的监护问题较为突出、未成年人家长的保护意识淡薄、学校也存在监护不到位的问题,很多方面都有待提高。保护未成年被害人要做到预防保护为主、加大宣传力度,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行为。保护未成年人需要政府有关部门、社区、司法机关、以及教育机构的共同努力,积极欢迎“法治进校园”“法治进社区”“法治进单位”的活动,让更多的人参与到未成年人保护的工作。

淮上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家泉同志在会上通报了我院近年来在辖区内关于涉及未成年被害人的案件情况,并分析指出,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主要因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淡薄、监护的缺失、犯罪打击力度不强。同时表示我院要加强在校园开展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并表示淮上区人民检察院将加大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力度,将保护未成年人成长的相关工作常态化,着力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健康发展。同时,我院还积极开展未成年被害人的救助工作,对未成年被害人给予司法救助。与会人员对淮上区检察院在和未成年保护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淮上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副部长、公诉科科长葛云松同志,就近年来在本辖区内的未成年人犯罪情况、未成年被害人的情况,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将每一个案例都展现在与会人员的眼前。重点归纳分析了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主要有交通事故和性侵害两类,分析原因指出一方面是未成年人自我安全意识薄弱,另一方面监护人的疏忽大意,也是造成未成年人被侵害的原因。重点强调了我们检察机关更多的事后保护和救济,需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事前救济,加大法治宣传和法治教育,一方面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思,另一方面提升家长和学校的监护职责,发挥社区和相关社会机构的监护职能,从而更好的杜绝未成年人受到侵害的可能。

    会上,教育机构代表向我院反映了一个,本辖区内后塘小学,有一个10岁左右的男孩,因为各种原因,父母和爷爷奶奶都也相继去世了,只与一个13岁的上初中的姐姐相依为命。这姐弟二人产生了严重的自卑心理,不愿他人交流。期间,姐姐曾经带着钱款与社会人士离家出走多日,后来因为公安机关的介入姐姐才重新回来。姐弟两人无人照料,身上也时常散发异味,导致其他同学也不愿与其相处。姐弟二人的叔叔和姑姑虽然是监护人,但是因为一系列原因没有未尽到监护职责。现在这姐弟两人没有成年的亲人对其进行管教、约束和看护。相关部门也没有很好的解决办法,遂向我院反映。

   会上,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家泉同志当即表态,此事由我院来介入解决。如果符合监护人的监护职责不尽职的情形,由我院诉讼监督部来协助和配合相关部门来申请监护人的变更诉讼;如果不符合申请监护人的变更之诉的,我院也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来解决此事。

   会上,与会人员也都畅所欲言,积极为我区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建言献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青团和教育系统等代表,也会响应检察机关的号召,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健康发展。